关于有关经办手续取消户籍证明的通知
各科室、单位:
根据省公安厅文件要求,我市公安机关自2008年7月1日起公安机关将不再出具户籍证明。
经局领导同意,即日起各项社会保险及劳动保障相关业务办理程序中,需证明身份的,按规定使用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薄即可办理。
瑞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