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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关经办手续取消户籍证明的通知

 

关于有关经办手续取消户籍证明的通知

 

各科室、单位:

根据省公安厅文件要求,我市公安机关自200871日起公安机关将不再出具户籍证明。

经局领导同意,即日起各项社会保险及劳动保障相关业务办理程序中,需证明身份的,按规定使用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薄即可办理。

 

 

瑞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四日     

 

撰稿时间:200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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