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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核准办理程序

一、退休条件

(一)退休年龄

1、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

2、特殊工种(国有、城镇集体企业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因病或非因工至残(国有、城镇集体企业职工):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

二、应提交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

2、单寸近照4张;

3、职工本人档案;

4、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

5、《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6、其它相关资料。

三、办事要求

1、无视同年限退休办理:申报人需填写《瑞安市职工退休(职)审批表》,提前1个月报所在劳动保障所或当月15日前报局企业养老保险办办理。

2、有视同年限退休办理:申报人需填写《瑞安市职工退休(职)审批表》,于当月15日前报局企业养老保险办办理。

3、职工特殊工种:先报本局劳力综合管理科审批后,再报企业养老保险办审核后纳入发放。

4、因病病退退休办理:先报温州劳动鉴定委员会审批后,再报企业养老保险办审核后纳入发放。

四、办理时限

1、手续齐备,档案完整,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

2、手续资料不齐全者、即时书面告之退还或当月25日前告之能否办理。

撰稿时间:2006-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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