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依据
1、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安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瑞政办〔2004〕157号);2、瑞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瑞劳社〔2006〕43号)。
承办条件
1、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在法定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和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2、本市行政区域内按照《瑞安市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规定按月领取养老金,且原属自由职业者或与原用人单位剥离关系的退休人员。
必备资料
1、《身份证》2、单寸近照
办事程序
1、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凭个人《身份证》、《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和“一张单寸近照”到当地劳动保障所参保;2、未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凭个人《身份证》和“二张单寸近照”到当地劳动保障所参保。
3、在参加医疗保险之前(或同时)必须先参加养老保险。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的,即时办理。
受理地址
医疗保险办;各基层劳动保障所地址见本网站“机构设置”栏目内。
联系电话
65614092、各所联系电话见本网站“机构设置”栏目内。